据上交所披露,和林科技将于11月4日接受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的审核。据招股书显示,和林科技拟募集资金3.27亿元,投资微机电(MEMS)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、半导体芯片测试
据上交所披露,和林科技将于11月4日接受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的审核。据招股书显示,和林科技拟募集资金3.27亿元,投资微机电(MEMS)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、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。
通过研读和林科技招股书发现,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高、业务经营受歌尔股份影响较大等风险以及与VMI寄售模式存隐患,主要客户的合作持续性存疑的问题,需要引起市场警惕。
对于上述问题,在《和林科技患上大客户“依赖症”》以及《VMI寄售模式存隐患,和林科技重要客户合同即将到期》两篇文章中提出质疑,和林科技也在回复审核问询中回应了媒体质疑,并在招股书中完善补充了上述风险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通过和林科技的回复,也进一步说明了其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持续性存疑。
精密结构件业务主要客户需求消失
据招股书披露,和林科技与意法半导体、亚德诺半导体、英伟达等企业签订的合同均已履行完毕,与楼氏集团的合同也于2020年10月16日履行完毕。因此,对和林科技与上述客户的合作持续性提出质疑。
对此,和林科技表示,目前,公司与楼氏集团的合作框架协议即将到期,公司已与楼氏集团开始商议续签事项,基于双方历史合作关系良好,预计续签不存在较大障碍。
然而,协议约定楼氏有权选择不晚于初始有效期结束前30日,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将初始有效期额外延长1年。
通过和林科技的回复内容可知,楼氏并未主动延长协议有效期。截止9月25日和林科技回复问询,协议也并未续签。
此外,楼氏的马来西亚子公司已经开始自制磁轭产品,导致和林科技精密结构件的收入下降。
2017至2020年上半年,和林科技向主要客户楼氏电子销售精密结构件金额分别为955.47万元、547.99万元、151.05万元及22.12万元,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。
据了解,和林科技精密结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亚诺德和楼氏电子,合计比重基本维持在5成至8成。
然而,亚德诺采用新工艺替代了原有工艺,对原产品需求下降,导致2020年上半年和林科技销售收入较同期出现大幅下降。
由于自制产品或工艺升级而产生的产品迭代,对原产品的需求显然是不可逆的,这也意味着两大客户对和林科技精密结构件的需求消失,合作持续性又从何而来?
多数主要境外客户订单量大幅下滑
和林科技在回复问询时表示,报告期内,公司与亚德诺半导体、意法半导体、菱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、英伟达及UTACThaiLimited等境外客户未签订合作框架协议,而是以订单合同的方式开展。目前,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的合作模式未发生改变。
2020年1-6月,前述主要境外客户(同一客户合并口径)新增订单(均为不含税金额)同比变化的情况如下所示:
从上述表格可以明显看出,除英伟达大幅增长及UTAC小幅下滑外,和林科技与其他主要境外客户订单金额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,其中意法半导体2020上半年的新增订单量为0。
和林科技认为,上述订单量的调整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和客户业务调整的影响,意法半导体在2020年上半年度实际未成功下达订单,主要原因系意法半导体根据新冠疫情变化情况反复调整生产预测,但双方仍然保持了有效的业务联系和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不过,在报告期内,意法半导体与和林科技的业务量就已经是持续大幅下滑的状态了。双方销售额由2017年的1111.96万元下滑至2018年的754.31万元,2019年,作为2017年、2018年第三大客户的意法半导体甚至消失在和林科技前五大客户名单中。因此,2020年上半年双方新增订单为0也显得顺其自然。
据了解,意法半导体主要向和林科技采购精微屏蔽罩,但由于意法半导体业务重心发生转移,导致双方的业务量持续下滑,直至不产生新增订单。
难以理解的是,在双方合作协议已经结束并未产生新增订单的状态下,和林科技却认为,双方仍然保持了有效的业务联系和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估值仅4亿元
据招股书披露,和林科技本次发行上市选择申请适用《科创板上市规则》第2.1.2条第(一)项的规定,需满足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”的要求。
然而,和林科技最近一次股权转让时整体估值为人民币4亿元,与所选择的上市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。
2019年11月,和林科技共进行了两次股权转让,分别为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,整体估值为1.5亿,与向外部投资者转让股权,整体估值为4亿。
和林科技整体估值4亿元是按照公司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的约15倍市盈率来确定。而和林科技2019年度扣非净利润5264万元,15倍市盈率参考估值为7.89亿元,尚不及10亿元。
对此,招股书显示,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《审计报告》(天衡审字(2020)00316号),发行人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8,946.47万元,净利润为1,296.83万元,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,264.32万元。结合可比公司在境内市场的估值情况,预计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。(校对/G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