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71字,阅读大约需要 1分40秒 。 7月26日9时许,依安县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接到居民张某报警,称放在家中的钱包被盗,内有1600余元现金。 接警后,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,通过对受害人
771字,阅读大约需要 1分40秒 。
7月26日9时许,依安县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接到居民张某报警,称放在家中的钱包被盗,内有1600余元现金。
接警后,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,通过对受害人询问及视频侦查发现,案发前一名身穿白色立领半袖、灰色裤子、黑色布鞋的男子于凌晨1点50分许,以“溜门子”的方式潜入张某家中,趁张某熟睡,将放在床头柜上的钱包盗走后悄然离开。
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穿着和体表特殊标识,民警调取了大量案发现场周边录像,通过对视频的筛查,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逃离路线,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在依安县内某旅店落脚。
就当民警赶到该旅店时,犯罪嫌疑人已于凌晨4点从落脚旅店退房离开,通过旅店内的视频进行对比,住宿人员徐某均与张某家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吻合。民警进一步研判,发现徐某有多次同类前科,确定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7月30日,侦查人员在明水县一居民小区楼下,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。
据嫌疑人徐某交代,其溜门伺机盗窃时,发现报警人张某家门未锁,趁其熟睡便进入张某家中实施盗窃。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徐某对其自2020年7月份以来以同样的作案手段,在依安县、拜泉县、林甸县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